欢迎访问水产肉蛋市场网

水产肉蛋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水产肉蛋资讯

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见成效

时间:2015-08-26 来源:  作者:

长期以来,渔业违法捕捞一直是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电力捕鱼行为时有发生,“禁而不止,管而不死”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不法分子仍然铤而走险,造成电力捕鱼现象屡禁不止。近三年来,阜宁县一直保持打击电力捕鱼的高压态势。县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县政府办出台了打击非法电力捕鱼方案及考核意见,实现县、镇、村三级联动、群防群治,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每年都开展了春季和秋季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至目前共查获电捕鱼案件383起,其中发电机捕鱼案件37起,收缴电捕器具400多台套(含镇村上门收缴),电力捕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造浓氛围。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张贴《通告》、电视台播放《通告》、流动宣传车、镇村广播、树立固定永久性宣传标牌、集中销毁电捕器具等途径进行宣传发动,造浓打击电力捕鱼氛围;

二是镇村排查。依照《阜宁县打击非法电力捕鱼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镇村组织排查,登记造册。共排查电捕鱼623户,上门收缴电捕鱼器具185台套;

三是严厉打击。职能部门落实人员分片分区对镇村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进行跟踪蹲守,查获了阜城镇“老油子”吴某某、开发区的孙某某、吴滩街道办的唐某某等重点对象发电机捕鱼器具,拔掉公兴居委会两户常期从事电瓶捕鱼的“钉子户”,会同县公安部门一举捣毁了两处电捕器制造销售窝点,并由阜宁“警方时空”跟踪报道,对开发区孙某某抗拒执法提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使孙某某受到了行政拒留五天的处罚;

四是长效治理。为了达到社会效果,县政府责成林牧渔业局对处理电力捕鱼案件出台“三个不准”的要求。不准全系统任何人打招呼,为电捕鱼者说情,办人情案,收人情费;不准以罚代管,不得退还电捕鱼工具;不准任何形式的河道承包,严格按照渔业法律法规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一切罚没收入和收取费用均开具财政票据,上缴国库。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保证在第一时间内抓获从事电力捕鱼的人,对举报者保密并实施200至500元的话费奖励机制。

五是严格考核。近两年县政府将打击非法电捕鱼工作纳入年度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前三名的镇区分别给予一定的加分,并给予经济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后三名的镇区分别给予一定的减分,并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并对措施不力的镇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是资金保障。为了保证打击电力捕鱼的有序开展,县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5万元,弥补打击电力捕鱼执法经费的不足,以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友情链接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