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渔政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时间:2015-08-20 来源: 作者:
近日,黄冈市渔政处印发《关于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渔业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大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黄冈市渔政处要求各地渔政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力度。各地渔政管理机构要在本地渔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加强船员培训力度,组织水上应急救助演练,指导船员正确使用救生衣等安全器具,提高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知》同时要求重点宣传与广泛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渔民、渔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通知》强调,各地在近期要组成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检查,消除渔船安全隐患。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港、渔村、渔船集中停泊点、主要作业区,拉网式深入排查、治理、消除渔船生产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做到跟踪督办。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规从事渔业生产、渔船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以及超航区航行、超载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惩处。特别是在“两节”期间,要防患未然,强化对大江大湖大库等重点渔业水域的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取得实效,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将对各地专项检查、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