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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鳗鱼土池养殖技术

时间:2009-11-27 来源:  作者:
    由于土池养鳗具有比水泥池养鳗投资少、耗能少、养殖成本低、管理简单、不易产生“三类苗”等优点,现已成为一种深受养殖户欢迎的养殖模式。

  无公害鳗鱼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鳗鱼。现将无公害鳗鱼土池养殖生产的主要质量控制和生产技术措施介绍如下:

  1、选择良好的生产场地和水源

  根据鳗鱼的生态习性和防病要求,鳗场应选择避风向阳,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水质清新,水源充足,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土壤中重金属和农药不超标,土壤为柔软壤土的地方。水质要符合GB11607淡水渔业水质标准,鳗池建设要做到进排水系统分开。鳗场周边的空气质量要符合GB3095二级以上标准,池塘底土壤符合 GB15618标准要求。

  2、严把鳗苗质量关

  鳗苗是鳗鱼生产的基础,应选择体格健壮,无病无伤,游动活泼,抢食能力强,肌肤丰润鳗种进行放养。进入土池养殖的鳗种应选择规格为50尾/kg以内的鳗种。鳗苗在50尾/kg之前,应在工厂化的水泥池中进行控温养殖,待外界水温在18℃以上时(4月中旬左右)转入土池养殖。

  3、确定合理的养殖密度

  鳗鱼养殖应在确保鳗鱼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产量与经济效益,因而,确定合理的养殖密度极为重要。合理的养殖密度可以减少用药、降低投喂量、提高养殖效益。

  4、选择优质配合饲料

  养殖鳗鱼的饲料应选择已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饲料生产厂家生产的鳗鱼专用配合饲料,饲料质量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的要求。杜绝使用过期和变质的饲料,严禁使用添加了抗生素、促生长素及有毒有害物质与重金属超标的饲料。饲料投喂应坚持“四定”原则,养殖前期日投饵量占鳗鱼体重的6~8%,养殖后期日投饲量占鳗鱼体重的2~4%。

  5、按规定使用渔药

  土池养鳗应坚持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尽量减少用药,病害防治应坚持“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因此,在养殖过程中应定期施用生石灰、漂白粉调节水质,高温季节可有针对性的添加一些高效低毒的中草药,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用药量。鳗鱼病害防治药物的使用应坚持高效低毒的原则,使用的药物应符合农业部发布的《出口鳗鱼养殖用药规定》,严禁使用农业部发布的《出口鳗鱼养殖禁用兽药品种目录》中药品,药物便用方法应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严格执行休药期,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渔药和隐形积累,尤其是磺胺类、恩诺沙星、总汞等三项药物的指标更应严格控制。

  6、合理调控水质

  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鳗鱼健康生长,并将对产品的最终质量及出口品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水质的管理是整个土池鳗鱼无公害养殖的关键。每天要进行pH值、水温、溶解氧、透明度、氨氮总量测量和记录,并应经常调节水质。池塘养殖用水通过物理、化学、生物调控措施,确保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物理调控主要包括冲水、换水、冲气、增氧,清除池底淤泥,对池底进行曝晒,减少池底有毒、有害物质的积累;化学调控主要包括定期泼洒15~20mg/L的生石灰、2mg/L的漂白粉,保证水体的透明度在30~50cm,PH值在7~8之间,溶解氧在4mg/L以上,化学需氧量在10~20mg/L,氨氮不超过2mg/L。一般情况下每半月泼洒一次生石灰,既可以消毒又可以调节水质;每月可用高锰酸钾等药物综合消毒一次。每天应坚持在投喂饲料2~3h后进行排污、注水,日换水量为总水体的10%~20%。同时,还可以采用生物法调控水质,主要是实施鳗、鱼、菌、藻、水浮莲等共生,实行水体生物的多样化,提高水体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与流通,增强池水的自净能力,重要措施是鳗、鱼混养。鳗、鱼混养指鳗鱼池放养吃食性鱼类(鲫、鲤鱼)和滤食性(白、花鲢)鱼类,它们可及时清除鳗鱼的残饵和粪便,控制浮游生物含量,调节水体的溶解氧,减少疾病的发生,使养殖水呈现良性循环,最大限度降低渔药的使用。

  7、包装、运输

  鳗鱼的包装、运输是上市前最后一个环节,严禁人为操作、机械损伤,避免药物及病菌感染,影响产品的外观、色泽等质量要求。生产过程使用的冰块应符合SC/T 9001的要求,其制冰、破碎、运输均应在严格的卫生条件下进行。包装材料必须是由国家批准可用于食品的材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防止原料受损伤贮存及运输中要远离有毒有害物品。

  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土池生产的鳗鱼健康、卫生、营养、无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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